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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远动态|我所叶秀雄、李小龙律师撰写的法学论文《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中国化困境之破除》在广东省优秀期刊——《岭南学刊》发表

日期: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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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叶秀雄、李小龙律师撰写的法学论文《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中国化困境之破除》发表在2022年第1期的《岭南学刊》。

《岭南学刊》2022年第1期目录及文章摘要 (点击阅读)

雄远动态|我所叶秀雄、李小龙律师撰写的法学论文《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中国化困境之破除》在广东省优秀期刊——《岭南学刊》发表 雄远动态|我所叶秀雄、李小龙律师撰写的法学论文《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中国化困境之破除》在广东省优秀期刊——《岭南学刊》发表

俗话说:“预防重于治疗”,防患于未然,更胜于治乱于已成。对于惩治和预防企业犯罪,传统的事后惩罚与消极的预防途径已难以彰显明显效果。律师应当将刑事辩护服务从原来注重治疗式的辩护服务,提升至注重体检式的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企业刑事合规发轫于西方国家,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学学科的前沿课题,在惩治和预防企业犯罪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广受关注。企业刑事合规,不仅是企业内部刑事法律风险的管理,更依赖于国家刑事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归咎。

《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中国化困境之破除》一文,主要从我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现状、我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理念构建、我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问题、企业有效刑事合规计划的构建等方面展开论述。

雄远动态|我所叶秀雄、李小龙律师撰写的法学论文《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中国化困境之破除》在广东省优秀期刊——《岭南学刊》发表

摘要: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源于域外立法例,移植到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与我国现存刑事理论、刑事制度产生了一定冲突。该制度在中国化过程中突显了三大问题: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所对应基础刑事理念的缺失问题、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与我国现存刑事法律制度的衔接问题、企业有效刑事合规计划的评价标准与具体内容问题。今后应在以下三方面推进企业有效刑事合规计划:在刑事理念构建上,应以刑法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为基石,以涉案企业和检察机关的触发战略策略合作为背景,解决单位犯罪的组织责任承担问题;在适用程序中,检察机关应当提前启动合规程序,独立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设置适当的考验期,并选聘独立的第三方合规监管人;在合规计划制定上,应当统一合规计划的有效性标准以及具体内容。

关键词: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刑法积极一般预防理论;合规考验期;刑事合规计划。


《岭南学刊》是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主办、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理论刊物。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扩展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扩展期刊以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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