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0-3461-8166

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日期: 2019-12-06
浏览次数: 90


 

【关键词】

未告知起诉期限 诉讼时效 驳回起诉

 

【要旨】

2018年2月8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将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由两年变为一年。

 

【案件简介】

    原告J公司诉称,2015年12月25日,原告J公司与第三人Z银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向第三人借款2000万元,并以原告名下的位于XXX的办公楼(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S字第Y号)等物业作为抵押担保,双方到原S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原S房地产管理局分别颁发了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因国家机构合并,原S房地产管理局现已并入S自然资源局。原告认为,原S房地产管理局颁发上述房地产他项权证的行为没有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据此,原告特向Z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字笫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

 

【代理过程】

代理思路:代理律师经审查本案事实和证据后,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在代理过程中首先直击要害,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再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举证说明。

具体工作: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收集、整理自然资源局土地登记的全部材料,检索法律法规和过往案例形成检索报告,撰写内容全面、理据充分的答辩状和代理词,赢得法院的充分认可。

 

【代理结果】

    2019年12月10日,Z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J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J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法律文书选摘】

 

一审代理词

尊敬的合议庭:

广东雄远律师事务所接受S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指派甘国良律师担任S自然资源局代理人,参与原告J公司诉被告S自然资源局(下称被告)、第三人Z银行房屋行政登记纠纷一案诉讼活动。代理人现依据本案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被告受理、审核、同意颁发《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字第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所以,敬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具体理由分述如下

    一、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版)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修订版)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原告与第三人于2015年12月25日向被告申请办理抵押登记,被告经审核后于2015年12月28日办理登记并向第三人发放他项权证。如果原告认为被告颁发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字第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的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六个月内(即2016年6月27日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即使认为被告颁发讼争的他项权利证书时没有告知起诉期限的,原告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也不得超过一年。本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了讼争之他项权利证书,即2015年12月28日就是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就应从该日起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即计至2016年12月29日)。

而原告于2019年11月6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按上述的哪一种方式计算,均已明显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再退一步,按照2018年修订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原告的起诉亦已超过该解释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二年起诉期限(即2017年12月29日)】。因此,敬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被告受理、审核、同意颁发《粤房地他项权证遂押字第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一)被告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原告和第三人当时申请办理的是最高额抵押登记,原告和第三人当时已递交的符合最高额抵押登记办理要求的所有材料

2015年12月,原告委托其股东兼法定代表人杨作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李进作为代理人,共同向被告申请办理原告名下位于XXX的办公楼(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遂房字第Y号)的最高额抵押登记,并向被告提交了以下申请材料: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2、S房字第Y号粤房地权证;3、《房产资料档案证明》;4、S府国用(2013)第224号土地使用权证;5、原告的《营业执照》;6、原告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7、原告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8、原告股东、杨的身份证;9、原告的《委托书》;10、第三人的《营业执照》;11、第三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12、第三人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江身份证;13、第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李身份证;14、《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GDY……);15、《授信额度协议》(编号GED……;16、《广东W房地产评估报告》(粤万诚FY……号)【详见被告提交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

被告是根据上述确凿的证据来作出受理、审核、同意颁发《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字第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之行政行为的。    

(二)被告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被告在受理、审核和颁发讼争的他项权利证书时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建设部于2008年2月15日颁布,于2008年7月1日施行《房屋登记办法》备住:《房屋登记办法》现已失效,其有效期是2008年至2019年,但因当时受理、审核、发放讼争他项权利证书的时间是2015年,故本案中应以该法律法规作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四)最高额抵押合同;(五)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原告和第三人当时递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被告受理、审核、同意颁发《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字第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之行政行为有着充足的法律依据。

    (三)被告依法履行审核义务,将最高额抵押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向第三人颁发他项权证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第二十条规定“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根据上述规定,被告对原告与第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被告也对原告与第三人依法进行了询问,原告和第三人均书面确认申请登记事项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并否认存在不应予以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的任何情形,并承诺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经系列法定程序完成审核手续后,于2015年12月28日依法予以登记,颁发了《粤房地他项权证S押字第X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将房屋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

从上可见,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并向第三人颁发了他项权证,无任何程序瑕疵。

 

综上所述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且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等法律规定,恳请贵院依法予以驳回,并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Z人民法院

 

代理人:广东雄远律师事务所

甘国良律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Case / 相关案例
2023 - 10 - 19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四条的规定,将“自洗钱”行为单独入罪,填补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立法漏洞,但尚需进一步解释“自洗钱”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在主观构成要件认定上,需要重新明晰其与上游犯罪的共犯认定标准,摒弃合谋时间点要素,明确其上游犯不存在主观上的牵连关系;在客观构成要件认定上,应在“自洗钱'入罪的语境下重新明确自”自洗钱“为的类型,并在上游犯罪实施者同时触犯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类相关犯罪时...
2022 - 07 - 11
审判阶段辩护词精选
2022 - 12 - 15
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制暴”案件频发,但我国司法实践以传统正当防卫理论为基础直接将受害妇女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笔者以家庭暴力区别于一般侵害行为的特殊性为切入点,对比分析故意犯罪说以及受害妇女综合征理论,对家庭暴力语境下的正当防卫行为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19 广东雄远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